“房贷一族”又有福利了,8月22日上午,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新一轮LPR(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报价,1年期和5年期纷纷下降,其中1年期LPR下调至3.65%,5年期LPR下调至4.3%,下调了15个基点。
据悉,这已是今年LPR第三次下调,累计来看,今年以来,1年期LPR和5年期LPR累计分别下降15个基点和35个基点。
厦门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定价模式为:以最近一个月的LPR为定价基准,再加固定的基点形成。5月份,厦门市农行、建行、中行、交行、招行、兴业、平安等多家商业银行已开始执行首套房利率下调20个基点,也就是LPR+10个基点的新政策,而二套房依然执行LPR+80个基点。那么结合LPR下调15个基点,厦门市现在的首套房的执行利率为4.4%,二套房为5.1%。
以市民许先生新购买的首套房为例,其办理个人商业住房贷款100万元、按揭30年,按等额本息方式计算。LPR调整前的房贷利率为4.55%,利息总额为834777.89元,月供5096.61元;LPR下调之后,许先生的房贷利率为4.4%,利息总额802739.28元,月供5007.61元;相比之下,利息总额减少32038.61元,月供少付89元。
LPR下降了,新购房贷款者自然成为第一受益者,但如果你已经买了房,正在交房贷,那么你的房贷利率并不是立马降。LPR报价是每月公布一次,可存量房贷者的房贷利率并不是随之改变,而是按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日为准,一般会选择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合同的生效日。例如,市民王女士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,房贷利率就与2021年12月的LPR报价挂钩,直至明年的1月1日之前,王女士的房贷并不会发生变化。而市民刘先生的重定价日是贷款生效日9月1日,房贷利率将挂钩每年9月份的LPR报价,那他下个月的月供便能立即享受到本次“降息”的福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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